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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女性,為什麼特愛「吃醋」?(組圖)

張繼合
列印

  

唐朝女性,空前自由的文化生活

  

根據曹植作品繪製而成的《洛神賦圖》

  

嫉妒人、愛吃醋,是女性與生俱來的天賦

  婚後的女人個性太強悍、對丈夫約束太嚴厲,被稱為“妒婦”。妒婦名聲很臭,男人對此莫不退避三舍、心有餘悸,即使到了現代社會也沒有多大改觀。梁實秋在《請客》開篇時說:“若要一天不得安,請客;若要一年不得安,蓋房;若一輩子不得安,娶姨太太。”可見,女人——尤其是眼睛裡不揉沙子的女人所帶來的種種麻煩,男人們要頭疼一輩子。

  唐朝,風化開放,女性的生活相對寬鬆。這個時代的女性,自尊自貴,頗為活躍。於是,愛吃醋的“妒婦”便成群地出現了。這種品行特殊的女人常被各種野史筆記作為傳奇故事宣傳。唐代段成式的《酉陽雜俎》裡有一篇《諾皋記上》,著名的“妒婦津”便搭建在那裡:晉代劉伯玉的妻子段氏性格嫉妒,劉伯玉總看不出她的眉眼高低,時常酸文假醋地誦讀曹植的《洛神賦》,並對洛水女神的美貌備加讚賞,他說:“娶婦得如此,吾無憾焉。”這下子段氏惱了,她怒斥道:“君何得以水神美而輕我?我死,何愁不為水神!”當晚,段氏就投河自盡了。七天之後,她托夢給劉伯玉說:“君本願神,吾今得為神也。”從此,劉伯玉再也不敢擺渡過河了。段氏自殺的那個地方改名為“妒婦津”,今為山東屬轄。據說,婦女從此過河總是提心吊膽,先把漂亮衣服或俊俏面容掩藏起來,否則,定會風波驟起。當然,像東施那樣的醜女人盡可暢通無虞。

  這個段氏也算剛烈,僅七天,就實現了與洛神爭寵的願望,今生完不成的事,來世再做,橫豎吐唾沫是顆釘。想來,段氏之“妒”,純粹而刻骨,實在是“率”!

  當然,還有更誇張的記載,唐人筆記《朝野僉載》中這樣寫道:

  唐貞觀中,有位“桂陽令”名叫——阮嵩,他的老婆閻氏,雖說容貌姣好,卻非常愛吃醋。有一天,丈夫正在前廳中招待貴客,由於接待標準很高,便從外邊召來幾個歌女又唱又跳,正在高興的時候,醋意大發的閻氏披散著頭髮,光著腳丫子,還露出大半個膀子,手裡拎著一口刀,殺氣騰騰地衝進宴會大廳——幹什麼?要找花心丈夫玩命!客人嚇得四散奔逃。丈夫抖衣而戰,趴到桌子底下,連說話的勁兒都沒有了。接受宴請的刺史叫——崔邈,他非常惱火,這個瘋娘們兒攪了局,便給了“桂陽令”幾句難聽話,他說:“婦強夫弱,內剛外柔。連個女人都管束不住,還怎麼整肅老百姓呢?乾脆,就地免職。”

  桂陽令阮嵩的老婆閻氏,未免不近人情。老公陪客人吃喝玩樂,歌舞昇平,大概屬於公務應酬,犯不著有幾名歌妓跳舞就妒紅了眼珠子,而且還披頭散髮、赤膊光腳、拎著一把刀子殺奔前廳。酒場攪黃了,阮嵩也被上司炒了魷魚。刺史崔邈評判得對: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了,又怎能約束老百姓呢?怕老婆是帷幄之間的私事,但是把這個家風搬到大庭廣眾之下,就有礙觀瞻了。在家裡鬥,傷害的是私情;殺到門外,觸及的則是制度。常說:“夫榮妻貴”,妻子無視丈夫的榮辱毀譽,就等於放棄了家庭的前途。顯然,閻氏是妒忌心旺盛的“潑悍之婦”,她頭腦愚蠢,不識時務,非鬧到不可收拾,最後“吃瓜落兒”的還是他們兩口子。

  見諸記載的“妒婦”,多是頂著惡名的無辜女子,她們的“妒”與“悍”是被男人們過分強調的性格特徵。如果這種感情僅限於夫妻床笫,倒也無可厚非,甚至可以說是封建時代一道矯枉過正的曙光。絕大多數的“妒婦”只與丈夫有關,和他人無涉。無聊的倒是那些街頭賣眼的看客,他們飛短流長,增刪篡改,以嘲弄別人的隱私和創痛取樂。

  妒婦一經輿論炒作,便立刻被描繪成社會的異端——這是“單邊倒”的官司,沒有旁證指認男人尋花問柳、紙醉金迷的劣跡;也沒有借口開脫女人永夜無眠、獨對青燈的痛苦。似乎女人生來就是受罪的命,左臉挨了打還得心甘情願地伸出右臉,別人霸佔了自己的床鋪,連哼一聲的權利都被剝奪了。丈夫稱妻子為“踐內”、“拙荊”;妻子自稱為“奴家”、“賤妾”,一唱一和,沒感到什麼不妥;即使傳說中最招人羨慕的恩愛夫妻也不例外。而一旦出現家庭危機和道德問題,女人就成了包羅萬象的“垃圾筐”,她不僅是一門一戶的“掃帚星”,甚至有幸被列為一朝一帝的“狐狸精”。似乎只有把女人推上被告席,男人世界才心滿意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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